<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信息公开 > 人大建议

        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07-07 09:22 信息来源:

        易图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落实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建议》收悉,已给予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5年12月3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已经下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54号)文件,该文件明确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申办程序。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申办程序:自愿申请,残疾人(残疾人的监护人、所在村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填写提交《湖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湘政发[2015]54号文,残疾人只要是家庭或本人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都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如残疾人家庭困难程度达到低保评定要求,通过法定程序民政部门将采取应保尽保方式将他们纳入低保,这样贫困残疾人既可申请领取低保,又可申请领取50元/月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同时,根据湘政发[2015]54号文,重度残疾人如果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那么他既可申请到50元/月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又可申请50元/月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这两项加起来刚好有100元,这与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至100元/月的建议在补贴名称上有所不同,但残疾人得到的实惠相同,即都为100元/月。

        目前,我市民部门正在根据湘政发[2015]54号文件要求起草《bt365账户为什么封_日博365官网网址多少_365bet网上娱乐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今后将由民政牵头负责落实该意见。

        以上答复,你们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好《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征求意见表》,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