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4 08:41 信息来源:雪峰镇政府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理论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助手作用、提供信息作用、协调组织作用,为党委、政府献计献策;
(3)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承办、催办、传阅、清退、立卷归档等工作;
(4)做好各种宣传报道工作。保守秘密,认真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安排,负责记录、整理和保存各种会议资料;
(5)协调领导与领导、领导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信息;
(6)认真做好考勤、车辆、食堂等后勤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陈勇全、田玺瑶
办公地址:雪峰镇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电话:7566316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乡村振兴工作站
工作职责:
(1)负责乡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2)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3)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
(4)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5)负责乡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
(6)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
(7)负责衔接和联络工作,协调处理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8)负责全镇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成效汇总、常规工作的对接统计上报。
人员:刘斌、覃思宁、戴海伦
办公地址:雪峰镇人民政府院内1栋102
办公电话:7566316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党建工作站
(1)负责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管理,研究和提出全镇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
(2)研究、指导全镇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
(3)负责镇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参与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办理镇党代表大会的审批手续,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
(4)负责全镇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
(5)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和建议,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全镇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7)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指导各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8)提出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意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9)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人员:龚剑翔、左维、贺文庚、丁彦名、杨双屹
办公地址:雪峰镇人民政府院内1栋102
办公电话:7566316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四、纪检监察室
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镇党委、政府各种规章制度的情况;
(2)协助镇党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受理基层党支部、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
(4)调查处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
(5)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7)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8)承办好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人员:杨常青、袁章禄
办公地址:雪峰镇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电话:7566316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五、财政所
主要职责:
(1)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2)负责支农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使用;(3)管理监督政府预算单位收支;(4)负责涉农资金的发放;(5)负责村级财务管理;(6)负责农村低保资金的发放和新型农村医疗资金的收取和管理;(7)参与和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
人员:杨欣洁、张柽杰
办公地址:雪峰镇人民政府院内司法财政楼3楼
办公电话:7566316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六、司法所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2)、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3)、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4)、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6)、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7)、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人员:杨文
办公地址:雪峰镇人民政府院内司法财政楼2楼
办公电话:7566316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与行政执法、流动人口管理和村级计生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负责人口、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
(三)负责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肖菊红、蒋开斌、周亚军
办公地址:雪峰镇人民政府院内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电话:7566316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八、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镇村建设规划的监督管理,负责镇村建设规划及镇村绿化、环卫、环保、镇容村貌等工作。
(二)负责镇村道路建设规划,管理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或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筑,改善全镇发展条件。
(三)负责土地和矿产资源监测、调查统计、执法监督;受理辖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请,协助做好国家建设需要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和镇村
公共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和报批工作;承办土地登记、发证初查初审工作;落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管理,实施耕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
(四)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雪峰镇人民政府院内便民服务大厅
人员:谢开军、杨云、彭丽红
办公电话:7566316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九、农业服务中心
工作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农业、农业技术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了解、反映农民群众在发展农业生产中的问题与要求。
(2)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承担乡镇政府委托的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示范、推广任务,开展技术宣传与培训,支持农民技术协会、研究会等群众性服务组织并开展科技推广工作;认真开展本地区化肥、农经、农膜、种子、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服务工作。
(3)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农业技术措施;积极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技物配套服务工作。
(4)受乡镇政府委托负责做好农业承包合同、合同纠纷仲裁工作;做好农村财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审计、农村会计培训;调查农村经济收支情况统计工作。
(5)负责本乡镇水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搞好乡镇境内水利规划,协助乡镇政府搞好防汛、抗旱、水利兴修、乡镇供水节水、水土保持以及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协助做好水事案件的查处工作。
(6)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农业安全生产、监定和农机事故处理工作;做好农机市场的服务工作;搞好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7)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张弓、段建桥、杨丽萍、杨宏杰、付祥根
办公地址:雪峰镇人民政府院内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电话:7566316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十、林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三)负责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四)负责林政资源管理和森林“三防”工作(防火、防病虫、防乱砍滥伐)。
(五)负责管理公益林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六)协助上级林业部门做好林木采伐区的调查设计和监督作业、造林规划设计和验收工作。
(七)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张弓、陶金
办公地址:雪峰镇人民政府院内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电话:7566316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十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2)实施本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全镇各村、社区的社会救济救灾工作和五保供养工作;
(4)落实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5)开展慈善捐助活动;
(6)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居)民自治活动,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努力推进社区建设,负责社区民间组织的备案和管理;
(7)负责双拥优抚工作,负责安置对象的服务,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8)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9)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街道、村行政区划和地名、界线管理的相关工作;
(10)负责劳动保障、社保有关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11)负责民政信访接待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杨远东、傅春燕、杨波
办公地址:雪峰镇人民政府院内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电话:7566316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十二、综治维稳安全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开展宣传培训。认真做好治保、调解、综治协管员以及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形式多样地精心组织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和综治平安建设系列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
(2)掌控维稳信息。依托综治办,以情报信息主导维稳工作,多层次,全方位组建维稳情报信息员队伍,及时广泛收集,分析研判涉稳情报信息,为镇党委、政府会牢牢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当好参谋助手。
(3)受理群众来访。统一受理群众来访来信,科学有序分流处置信访事件,及时反馈办信办访结果,方便群众诉求,畅通信访渠道。
(4)排查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依托大调解工作平台,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职能作用,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
(5)加强社会管理。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协调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管理、教育与预防工作。
(6)落实防控措施。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协调、督促指导本辖区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
(7)指导平安创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与部署要求,从本地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开展“平安村”、“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8)组织专项整治。定期分析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排查治安乱点、摸清找准治安突出问题与症结,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一方平安稳定。
(9)处置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苗头),要积极应对,科学有序组织协调,想方设法采取有效措施,妥善果断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苗头)。
(10)督导责任落实。认真配合上级部门督促检查本村、企业、学校等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以及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情况,兑现考核奖惩措施。
人员:吕忠定、易峰、谢雨、李滔、杨伟
办公地址:雪峰镇人民政府院内1栋103及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电话:7566316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