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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口镇机构设置及职能

        发布时间:2023-02-01 10:30 信息来源:托口镇政府

        一、乡村振兴办(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延续方针政策的实施;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的衔接(包括扶贫项目的后期维护)。

        2)拟订全镇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工作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3)负责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统筹安排、文明卫生乡村的创建。

        4)负责固定投资、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托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一楼117

         负责人:杨谨榕

         办公电话:7344962


        二、财政所

        主要职责:

        1)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

        2)负责支农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使用;

        3)管理监督政府预算单位收支;

        4)负责涉农资金的发放;

        5)负责村级财务管理;

        6)负责农村低保资金的发放和新型农村医疗资金的收取和管理;

        7)参与和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

         办公地点:办公室设在托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负责人:黄哲祥

         统一办公电话:7343316


        三、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理论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助手作用、提供信息作用、协调组织作用,为党委、政府献计献策;

        3)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承办、催办、传阅、清退、立卷归档等工作;

        4)做好各种宣传报道工作。保守秘密,认真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安排,负责记录、整理和保存各种会议资料;

        5)协调领导与领导、领导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信息;

        6)认真做好考勤、车辆、食堂等后勤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托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三楼308

         负责人:卿宇婷

         办公电话:7343316


        四、民政办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2)实施本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全镇各村、社区的社会救济救灾工作和五保供养工作;

        4)落实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5)开展慈善捐助活动;

        6)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居)民自治活动,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努力推进社区建设,负责社区民间组织的备案和管理;

        7)负责双拥优抚工作,负责安置对象的服务,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8)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9)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街道、村行政区划和地名、界线管理的相关工作;

        10)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11)负责民政信访接待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室设在托口镇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负责人:向辉云

         统一办公电话:7343316


        五、林业服务站(隶属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负责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3)负责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4)负责林政资源管理和森林“三防”工作(防火、防病虫、防乱砍滥伐)。

        5)负责管理公益林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6)协助上级林业部门做好林木采伐区的调查设计和监督作业、造林规划设计和验收工作。

        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托口农业银行对面

         负责人:张帅

         统一办公电话:7343316


        六、规划建设国土环保服务站

        主要职责

        1)负责镇村建设规划的监督管理,负责镇村建设规划及镇村绿化、环卫、环保、镇容村貌等工作。

        2)负责镇村道路建设规划,管理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或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筑,改善全镇发展条件。

        3)负责土地和矿产资源监测、调查统计、执法监督;受理辖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请,协助做好国家建设需要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和镇村

        公共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和报批工作;承办土地登记、发证初查初审工作;落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管理,实施耕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

        4)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设在托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内。

         负责人:张勇

         统一办公电话:7343316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主要职责

        1)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与行政执法、流动人口管理和村级计生督导检查等工作。

        2)负责人口、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

        3)负责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4)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托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旁

         负责人:杨军华

        统一办公电话:7343316

        八、社会事务办公室(原综治办)

        主要职责

        1)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做好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和矛盾调解工作。

        3)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综合协调、管理指导,负责客运场站的运输市场管理及维护。

        4)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协助交警部门、海事部门做好农村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6)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托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内。

         负责人:唐爱民

         统一办公电话:7343316

        九、司法所

        主要职责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办公地点:托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负责人:向斌

          统一办公电话:7343316

        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农业农机、水利、动物防疫、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承担农技、农机、水利、畜牧水产等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和培训推广,负责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农业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

        3)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全镇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区域内河道综合治理、防汛抗旱、堤坝管理、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业统计等工作。

        5)负责动物疫病的检测、预报、指导防治和处置以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6)负责对企业的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优化环境、协调服务、经营管理及企业改革、商贸物流、市场建设、招商引资等进行监督和指导。

        7)负责为企业提供经济、工业技术、信息服务。

        8)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室设在托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内。

         负责人:  向其红 (农技)

                      吕文尧 (农机)

                      杨   勇(畜牧)

         统一办公电话:734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