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6 17:14 信息来源:兴人社
4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人社部副部长李忠、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出席吹风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多层养老保险体系的一项新制度,相比于直接购买养老FOF,商业性养老保险的好处是什么?对个人而言参加后有什么直接好处?
对此,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
这样回答——
聂明隽:
这项制度对于参加人而言,制度的吸引力在哪儿?个人参加了以后有什么好处?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
一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国家鼓励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内容比较广泛。其中,国家通过税收政策支持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与其他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因此,个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养老FOF、商业养老保险等金融产品,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个人养老金的投资产品,由参加人自主决定购买。
二是可以丰富多样化的养老需求。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是保基本生活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单位建立的,起补充养老作用。现在增加了个人养老金,不仅为参加第二支柱的人员再增加了一条补充养老的渠道,对没有参加第二支柱的人员而言,也增加了一条补充养老的渠道,丰富了参加人对未来养老保险多样化的需求。
三是可以帮助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参加个人养老金以后,从制度设计可以看出,账户资金是封闭运行的,在缴费阶段只进不出,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都在账户里滚存,到达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时就可以领取,也就是说从制度上帮助参加人把牢个人养老金的“出口”,有助于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合理选择投资产品和投资期限,避免提前支取,从而切实起到补充养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