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30 09:28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根据职责,市财政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主任:杨水清 电话:0745-7732688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起草和修改全局性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督查、档案、保密、综治、信访、保卫、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财政局部门预决算和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基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财政系统的人事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综合股(税政法规股) 股长:赵伟 电话:0745-7732607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及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负责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相关资金的绩效评价,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有关工作;按分工承担行政机关单位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参与政府性奖励相关工作;参与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调整方案的设计;测算工资调整对全市财政支出的影响并提出相关的改革建议;研究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税收法规和财经法规,负责全市财政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税政管理和税政调研工作,分析反馈有关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文书的初步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代理、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本级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三)预算股 股长:龙心华 电话:0745-7732612
提出地方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全市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的公开工作。
(四)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股长:肖明 电话:0745-7732615
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拟定会议费、差旅费等政府性开支标准;承担行政、政法、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相关资金的绩效评价,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办理、登记、申报材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
(五)经济建设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 股长:吴建新 电话:0745-7732609
承担发改、住建、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应急、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相关资金的绩效评价,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参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财政财务管理;负责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修复、污染防治、基本建设、政策性补贴、国外贷(赠)款和专项物资储备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编制工作,负责有关市属企业财务监督工作;承担外经贸企业财务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六)农业股 股长:曾丽华 电话:0745-7732620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拟订财政支持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参与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财政支持农业农村项目库。
(七)社会保障股 股长:佘定胜 电话:0745-7732629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相关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提出财政政策建议;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八)资产管理股 股长:向席功 电话:0745-7733683
贯彻落实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监管等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资产清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事项;拟订清产核资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资产评估有关工作;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
(九)国库股(会计股) 股长:刘长清 电话:0745-7732611
负责拟订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负责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全市会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电算化工作,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注册、备案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会计及参与监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的工作。
(十)财政监督股(绩效评价股) 股长:谢忠和 电话:0745-7732626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十一)金融与债务股 股长:杨铁刚 电话:0745-7732625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金融宏观调控、普惠金融、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地方金融财务管理的制度,研究提出促进金融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类企业的财务监管;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工作;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涉农等政策保险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