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3 11:26 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我市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二、考试成绩发布与核查
(一)成绩发布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于2021年1月12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月1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分数核查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工作日期间),以书面形式来我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16楼1623室)申请成绩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根据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后,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省司法厅不直接受理个人分数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2年1月13日8时至1月2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附件1)。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并选择来我市申请资格授予人员,应于2022年2月16日至2月24日(工作日期间)到怀化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同时须严格遵守我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场需提交如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符合放宽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含首页和本人页)。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享受放宽政策人员的资格授予申请
报名时户籍在我市所辖可享受放宽政策县市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按上述规定来我局现场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资格授予。
对于具有202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队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并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2月16日至2月24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户口、工作单位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相关调查材料与申请人的书面申请一同上报。
(三)202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授予申请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咨询电话:0745-2712723
怀化市司法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