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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中央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8 16:14 信息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湘教通〔2021182

        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中央银龄讲学计划

        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4号)精神和各地需求,经省财政厅同意,现就做好我省2021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有关政策

        1计划实施范围。以县为基本单位,主要是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贫困的民族县、革命老区县。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

        2计划规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4号),20212022学年我省实施中央银龄计划招募400名讲学教师。

        3申请资格条件。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的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中央银龄讲学计划。

        4讲学教师岗位职责、服务时间。招募到的讲学教师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5招募程序。招募工作由市州教育(体)局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从受援县实际需要出发,招募讲学教师,结合讲学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按下列程序进行:(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核或遴选;(4)公示公布;(5)签订协议;(6)上岗任教。

        6保障措施。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各地可根据实际,提高工作经费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本级财政负担。如需安排讲学教师岗前研修,费用由本级财政负担。

        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1加强政策宣传。有关市县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收集积累相关资料和信息,深入挖掘讲学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奉献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摸清受援需求,落实招募任务。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要摸清受援需求,充分听取基层学校意见,统筹兼顾不同学段情况,招募受援县急需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讲学教师,要积极做好招募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尽快启动讲学教师公开招募工作。加强对本地招募计划的统筹,提高招募完成率,确保新招募讲学教师秋季开学前按时上岗。      

        各市州教育(体)局组织区域内县市区做好中央银龄讲学计划需求的摸底调查工作,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市州教育(体)局上报实际招募人数前,对辖区内的县镇和农村学校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做到数据客观、准确。

        3加大督查力度。对于银龄讲学计划实施管理不到位,特别是招募计划完成不好,讲学教师待遇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并要求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下一年度不再增加或适当核减招募名额。

        三、及时准确报送数据、材料

        1请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市州、县市区核定2021州、县市区学年计划招募讲学教师人数(附件1)。

        2各市州教育(体)局统一汇总填报《中央银龄讲学计划20212022学年讲学教师招募需求人数表》(见附件2)、《银龄讲学计划20212022学年招募讲学教师招募实际人数表》(见附件3),于719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Word版和含盖章的PDF版)

        3各市州教育(体)局于10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中央银龄讲学计划2021工作总结和学年招募讲学教师汇总表》(附件4)。

        4各市州教育(体)局于1010日前报送《银龄讲学计划2021《银龄讲学学年招募讲学教师需求表》(附件5)。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联系人:陈汉光,电话:073184117881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所联系人:肖辉,唐亚明(数据填报技术支持和服务),电话(传真):073184402907QQ394960308

        附件1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组名单

        2中央银龄讲学计划2021讲学计划8学年招募讲学教师计划表

        3中央银龄讲学计划2021-2022学年招募讲学教师花名册

        4中央银龄讲学计划2021讲学计划花学年招募讲学教师汇总表

        5中央银龄讲学计划2022讲学计划汇学年招募讲学教师需求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21630


        附件1

        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组名单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成员

        姓名

        所在科室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邮  箱

        主管市领导

        牵头科室负责人

        参与科室负责人
        (可加行)

        联系人


        附件2

        中央银龄讲学计划2021—2022学年

        招募讲学教师计划表

        序号

        市州

        招募人数(人)

        1

        衡阳市

        35

        2

        株洲市

        14

        3

        邵阳市

        26

        4

        岳阳市

        23

        5

        常德市

        11

        6

        张家界市

        19

        7

        益阳市

        26

        8

        郴州市

        34

        9

        怀化市

        96

        10

        永州市

        32

        11

        娄底市

        50

        12

        湘西州

        34

        合计

        400

        该计划是根据各地所报需求和上年度完成情况分配,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附件3

        银龄讲学计划2021-2022学年招募讲学教师花名册

        填报单位:              (市、州)(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姓 名



        年龄

        专业
        技术
        职务

        行政
        职务

        手机号码

        讲学讲师来源

        受援县

        任教
        学段

        任教
        科目

        计划类别中央/省级

        备注

        (退休前单位情况)

        地市

        区县

        学校

        地市

        区县

        乡镇

        学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附件4

        中央银龄讲学计划2021—2022学年招募讲学教师汇总表

        填报单位:____________(市、州)(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单位:人

         市州

        区县

        是否属于连片特困地区,若属于请标明连片特困地区名称

        合计

        义务教育阶段

        退休教师来源

        受惠学校(所)

        职称情况

        招募类型

        外省

        本省

        管理人员

        教师

        小学

        初中

        地市及以上城市招募

        县 市及以下招 募

        地市及以上城市招募

        县 市及以下招 募

        总数

        小学

        初中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中小学高级教师

        中小学一级教师

        其他高级

        校长
        (含副职)

        教研员

        其他管理人员

        特级
        教师

        骨干
        教师

        其他

        示例

        示例

        示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

        ××
        片区

        ××

        ××

        ……

        ……

        总计

        : 1.列1=列2+列3=列4+列5+列6+列7=列11+列12+列13+列14=列15+列16+列17+列18+列19+列20;

        2.请认真核实招募讲学教师情况,据实核填。


        附件5

        中央银龄讲学计划2022—2023学年招募讲学教师需求表

        填报单位:            (市、州)(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单位:

        序号

        地区

        区县

        是否属于连片特困地区,若属于请标明连片特困地区名称

        小计

        2022—2023学年需求

        小学

        初中

        1

        ××

        ××

        ××片区

        2

        ××

        ××

        ……

        ……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