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实施办法,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实施办法,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九)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bt365账户为什么封_日博365官网网址多少_365bet网上娱乐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组书记
主持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
局长
主持行政工作。负责真抓实干、创建、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信访、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优化营商环境、宣传、人大议案、政协提案、青年等工作。分管事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协调市人大、市政协、市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深化改革、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党建、组织人事、乡村振兴、疫情防控、规划财务、工会、基金监管、安全生产、后勤、医疗救助、计划生育、妇联、老龄等工作,联系协调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党支部、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和定价采购股、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基金监管股。负责分管领域深化改革、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联系电话:0745-7733312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规范局机关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代理、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联系电话:0745-7733311
(三)待遇保障股。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办法,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办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745-7733659
(四)医药服务和定价采购股。拟订全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全市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和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0745-7733659
(五)基金监管股。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联系电话:0745-7733334